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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
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
資訊融入教學進階研習―電子白板的應用
月初,曾參與課程所舉辦的「電子白板教學示範暨2009科技社會中的課程與教學變革」研討會,當時,還曾想:我們學校何時才能各班都有這樣的設備哩?!今天,我們在周三進修時就確定我們每班都即將會有一個台42吋的液晶顯示器,並搭配一台筆電。
然而,由於經費限制,到時搭配的軟體和配備能否像我目前所知:能利用白板模組和桌面模組相互切換、除了畫記書寫等代替黑板的功能外
還能顯示所有你能藉由網路連結到的畫面以及動態頁面、並能顯示包括youtube、維基百科等所連結的資源、且可在上面作畫記解說……就未可知了。
但,無論如何,今天的周三進修還是讓我覺得很有趣,如果真能擁有像講師今天介紹的配備,確實可輔助教學時課本影像的不足的問題,且可借助無遠弗屆的網路資源,更輕鬆的使上課變得更生動活潑。
然而,由於經費限制,到時搭配的軟體和配備能否像我目前所知:能利用白板模組和桌面模組相互切換、除了畫記書寫等代替黑板的功能外
還能顯示所有你能藉由網路連結到的畫面以及動態頁面、並能顯示包括youtube、維基百科等所連結的資源、且可在上面作畫記解說……就未可知了。
但,無論如何,今天的周三進修還是讓我覺得很有趣,如果真能擁有像講師今天介紹的配備,確實可輔助教學時課本影像的不足的問題,且可借助無遠弗屆的網路資源,更輕鬆的使上課變得更生動活潑。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
「網路學習課程教材內容」摘要與心得
文章出處:陳年興、楊錦潭著(2006)。數位學習―理論與實務Ch.4。博碩文化。
內容摘要:
這一章中所介紹的內容分為:課程教材的內涵、學習教材內容的來源、數位化學習教材、數位學習標準以及智慧財產權等。分述如下:
一、課程教材的內涵:以圖示說明在課程進行前、中、後階段中課程的設計架構、課程目的、策略與方法。以表列說明課程可以靜態的或動態的不同策略呈現,並以ADDIE說明課程發展的系統法則。
二、學習教材內容的來源:包括出版社提供的教材、網路上眾多的教學資源、坊間的教學媒體或由授課教師自行整理編製。
三、數位化學習教材:書中舉出:HTML、Adobe PDF、Adobe Flash等較適用於網路學習的數位教材格式,並輔以圖示說明教材製作工具、錄製模式與包括Live、VOD等五種傳遞情境。數位教材的開發可採取:外部引進、自行製作及委外製作等策略。而開放式網路共享的概念,使網路學習的內容更具便利性與共享性。
四、數位學習標準:為了使數位教材資源相互間能整合溝通,以促進資訊的再利用性、存取性、交互運作性、持續性、適應性及經濟產出性,有必要制定數位學習標準。此節中特別介紹發展已具基本雛形的SCORM以說明數位學習標準。
五、智慧財產權:網路上所有的資料均適用著作權法,因此在採用他人資料時均應取得授權或註明出處;個人可在網頁中進行版權的宣告;數位化圖書館會與教材供應商簽訂教材的使用權利,因此使用者能在合理的範圍內使用這些版權教材。透過數位版權管理(DRM)機制,可確保數位內容的完整保護,並維護創作者的權益。
心得:
網路學習最讓我感動的是許多人能基於「共享」,透過網際網路無私的分享個人的學習所得與生活智慧,這些公開分享的資訊,讓我在遇到疑惑想尋求解答時,常常能得到許多有用的資料與超乎預期的回饋。所以啊!關於「尊重智慧財產權」,我覺得是非常必要的,畢竟人家下了功夫、努力得到的心血結晶,我們輕易取得之餘,交待清楚出處與來源,不但是對著作者的尊重,也是一種對自我尊重的表現吧!
至於自己放在網頁上的資料,雖然書中指出我們可以在網頁上進行版權的宣告,或是提供不可修改的檔案進行下載,但我比較相信課堂上老師所提及的概念:能加密就有破解之道,所以,既然要在網路上公開,就要有被重製或任意引用的心理準備。這就像許多道德問題一樣:與其成天盯著別人,不如先嚴以律己吧!
內容摘要:
這一章中所介紹的內容分為:課程教材的內涵、學習教材內容的來源、數位化學習教材、數位學習標準以及智慧財產權等。分述如下:
一、課程教材的內涵:以圖示說明在課程進行前、中、後階段中課程的設計架構、課程目的、策略與方法。以表列說明課程可以靜態的或動態的不同策略呈現,並以ADDIE說明課程發展的系統法則。
二、學習教材內容的來源:包括出版社提供的教材、網路上眾多的教學資源、坊間的教學媒體或由授課教師自行整理編製。
三、數位化學習教材:書中舉出:HTML、Adobe PDF、Adobe Flash等較適用於網路學習的數位教材格式,並輔以圖示說明教材製作工具、錄製模式與包括Live、VOD等五種傳遞情境。數位教材的開發可採取:外部引進、自行製作及委外製作等策略。而開放式網路共享的概念,使網路學習的內容更具便利性與共享性。
四、數位學習標準:為了使數位教材資源相互間能整合溝通,以促進資訊的再利用性、存取性、交互運作性、持續性、適應性及經濟產出性,有必要制定數位學習標準。此節中特別介紹發展已具基本雛形的SCORM以說明數位學習標準。
五、智慧財產權:網路上所有的資料均適用著作權法,因此在採用他人資料時均應取得授權或註明出處;個人可在網頁中進行版權的宣告;數位化圖書館會與教材供應商簽訂教材的使用權利,因此使用者能在合理的範圍內使用這些版權教材。透過數位版權管理(DRM)機制,可確保數位內容的完整保護,並維護創作者的權益。
心得:
網路學習最讓我感動的是許多人能基於「共享」,透過網際網路無私的分享個人的學習所得與生活智慧,這些公開分享的資訊,讓我在遇到疑惑想尋求解答時,常常能得到許多有用的資料與超乎預期的回饋。所以啊!關於「尊重智慧財產權」,我覺得是非常必要的,畢竟人家下了功夫、努力得到的心血結晶,我們輕易取得之餘,交待清楚出處與來源,不但是對著作者的尊重,也是一種對自我尊重的表現吧!
至於自己放在網頁上的資料,雖然書中指出我們可以在網頁上進行版權的宣告,或是提供不可修改的檔案進行下載,但我比較相信課堂上老師所提及的概念:能加密就有破解之道,所以,既然要在網路上公開,就要有被重製或任意引用的心理準備。這就像許多道德問題一樣:與其成天盯著別人,不如先嚴以律己吧!
"網路學習環境"MindMapper及心得
文章出處:陳年興、楊錦潭著(2006)。數位學習―理論與實務Ch.2。博碩文化。
與同事或親友互動時,發現自己與周遭的人幾乎都有藉由網路解決生活中所遭遇之疑難雜症的經驗,而大家最常提到的結論就是:網路真是無遠弗屆啊!
在這一章節中,作者提到了「行動化學習的新趨勢」包括:行動學校、行動教室、行動講台與行動書桌,但是目前我最好奇的是:採用「電子書包」的「高互動教室」。
曾在電視上看過台北市南湖國小的電子書包試辦狀況相關報導,說真的,還蠻羨慕的!老師上課時不需板書,替代的是一個電子大白板,老師在白板上揭示教學主題,說明後學生上網查詢並分組討論,討論結果可透過電子書包讓老師及其他組的同學觀看,同時也可進行給分和評比。
從網路搜尋發現:使用過的學生也有人提出,雖然電子書包有即時查詢、交流、互動等吸引人的因素,然而他還是「喜歡翻書的感覺」,加上目前還有相關硬體技術、價格過高、電池充滿電後只能維持兩個小時等問題待克服,似乎要實現教育部所希望的「在2005年之前,能全面實施使用電子書包」,仍存有許多的不確定性。
此外也有人質疑,從都會區開始試辦、逐步全面實施的過程中,會擴大城鄉差距,但從積極面思考,若有擴大城鄉差距的疑慮,應該儘早由政策面規劃,幫助偏遠地區學童提升資訊素養,而不是限制所有人嘗試更有效率的學習方式;所以囉!我很期待它的功能愈來愈好、價錢愈來愈低,這樣才有可能儘早全面實施吧!
2009年8月2日 星期日
暨大後山的桃米生態荷花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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